五、照片之造假
照片之造假,大多是发生在新闻摄影和纪实摄影里,其他领域里也有,但其欺骗性和危害性就不那么大了。我以为,在新闻摄影里,拍摄者应该作为一个客观的旁观者,他的责任就是如实地将当时发生的事件记录下来,不能带有个人的主观倾向,也就是只能“被动”的接受,不能“主动”地参与。
Alfred Eisenstaedt(阿尔弗雷德·艾森施泰特)于1945年拍摄的《V-Day》(胜利日),在国内基本认定的翻译是《胜利之吻》,普遍被认为是抓拍新闻的经典名作。作者的自述(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创作体会“)是这样的:“日本宣布投降那天,我在时代广场上看见一个水兵沿着大街奔跑。一路上他拥抱任何一位成年女性,不管她有多老、多胖、多瘦、多高、多矮。我脖子上挂着莱卡奔跑在这个水兵的前面,不住地向后面张望。忽然,我看见他抱住了一个白色的东西.连忙转身按快门拍下了他与一个护士接吻的镜头,在几秒钟之内,一口气拍了4张。”
但就是这张经典名作在1997年受到质疑。《中国摄影报》1997年刊登了如下文章:《胜利之吻》有假
[在新闻摄影史上流传了52年的经典名作《胜利之吻》,最近涉嫌假新闻照片而被人们重新审视。这主要是因为照片上的主人公——当年的水兵第一次向世人说出了真情。水兵吉姆·雷诺尔斯说:“照片并非摄于当年8月,而是5月,也就是战胜德国纳粹的日子。”可它1945年8月第一次在美国《生活》杂志上发表时,说明是这样写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吻”。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是在8月,而不是5月,这是铁的事实,是历史。]
[“吉姆指出,这是摄影师艾森施泰特根据《生活》杂志老板的授意而拍摄的。从创意、构图,直至被吻护士小姐身体的姿态,都是经过精心策划的。不凑巧的是,这幅照片拍成后因种种原因未能及时发表,而在3个月后才公布于世,以至于造成时代背景的错位。”]
[两种截然相反的说法,弄得人们不知相信谁好。]
[假设真如老水兵所述,照片是拍自5月,而不是8月15日,那么,所谓“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吻”的新闻故事就从来没有发生和存在过,而是作者和编者有意制造的假新闻,这张新闻照片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它在新闻摄影史上将变得一文不值,人们将摘掉它的“经典名作”王冠,给它戴上“造假大王”的帽子而变为反面教材,因为它严重地违背了新闻真实性原则,伪造了历史,既是对读者的戏弄,又是对历史的亵渎。]
还有,获1945年普利策摄影奖,极具美国爱国主义色彩的《旗帜插在硫磺岛上》也是受到非议的作品,据说这旗帜在乔.罗森塔尔赶到之前就已经插好了,他叫士兵重新再插一次,于是一幅名作就这样诞生了。
究竟事实的真相如何?我不知道,其他人对这事情的看法?我也不是完全知道。我(从发表的评论文章上看)只知道:对于此类造假新闻愚弄读者的行为要给予坚决的批判,作者要有职业道德和对得起自己的良心。。。。。。等等。这些都是一些书生软弱无力的呼叫,睬你都傻!靠自律和道德来自我约束的愿望是不错,但却是脆弱不堪一击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老话是最为极端的,但在各色利诱下能独善其身和坐怀不乱的又有多少?
照片造假不仅仅发生在国外,在国内同样也存在这样的行为,比如说《鲁迅》照片集102张照片中就有8张有涂抹或剪裁的痕迹,分别将林语堂、周作人等从鲁迅的身边赶走;还有在“文革”前和期间的与刘少奇或林彪有关的照片等,我就不一一列举了,总之,假照片是客观存在的。
现在新闻记者逐渐也使用数码照相机,以求快捷和方便,但也给照片作假者留下了一个大大的后门。假照片被发现后,当然受到善良人们异口同声的谴责。但问题是:我们是否已经发现了全部的假照片?答案是确切的:发现的假照片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其余的不知道是哪张。
这就惨了,这许多的新闻照片中搀杂着这许多的假货,我们竟然不知道在哪里!
打个不太合适的比方吧,就像美国好莱坞的一些影片:恐怖分子在一幢摩天高楼里的某处装有定时炸弹并劫持人质,某个孤胆英雄与歹徒斗智斗勇,不但将人质解救出来,最后还将定时炸弹也找到了。
这假照片就有点类似于那定时炸弹,但不完全像。炸弹是会要人命的,所以一定要找出来,否则会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带来极大的损失。但大多数的假照片只会给作俑者带来一时的名誉和金钱,一时半会不会取走人命的。如果每一张照片都要做甄别,谁会吃撑了干哪事?!
光照片这样有物为证的尚且如此,那么那些回忆录就更麻烦了。如果写回忆录的人坚持不懈地每天写日记,那他写的可信度还高些,但也未必,他也可以只写对他有利的内容,其他的闭口不谈就是了。如果光凭口述就更不可信了。
可见若将这些新闻照片作为历史的见证,其可信度要打个折扣。这不,刘树勇的“历史只能是一个‘真实的谎言’”的说法成立了?!
还有一类,照片不假,但文字假,这也挺麻烦的。我曾看过一篇关于文物被盗挖的报道,文中有插图,其中一张图里是一个中年男性蹲在一堆未来得及运走留在现场的文物旁,该插图的说明:文物贩子与文物。后来那中年男性站出来说话了,我这才知道:他是县文物管理局的局长,是和公安干警到现场抓文物贩子的。你看,同一张照片,但意思就完全相反了!
现在我以我阴险的心来揣摩这摄影记者在两种说明里各得到什么好处:当标题为“文物贩子与文物”时,表明这记者很可能是在没有任何武装保护的情况下拍摄到这照片的,他冒的风险要大而且拍摄的难度要高;若标题就如上面所述的后一种情况,这记者不就是跟在文物管理局和公安局的人的后面跑吗?等人家将坏蛋抓了起来后,从从容容地拍些片子。显然这两种待遇是不同的。我又以我阴险的心按上述的模式来揣摩编辑们,他们得到的评价也是不一样的。
怀疑一切,打击一切,肯定是不好的,但轻易地相信报刊上的照片或者文章所讲述的,也是对自己不负责的。在这信息泛滥但不对称的年代里,很难再保证什么是真,什么是假的了,就好象初到泰国,总觉得街上走的稍微漂亮点的女人都是人妖似的。唉!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有时喝酒多了向朋友发发牢骚:现在很难相信啥了,我连我自己也相信不过,还能相信谁?他们都批评我走极端路,我也同意他们的看问题不能绝对的说法,但我给出了一个假设,让他们自己定夺:在大白天,你在街上拣到一个口袋,里面有十万元现金,同时旁边还有其他的人看到,那么这些钱肯定不是交给警察就是交到某个有关部门了,肯定不会进自己的腰包;但在晚上夜深人静时分,四周漆黑寂静无人,同样是拣到十万元,你,会不会装进自己的腰包呢?他们都哑口不语了。
靠职业道德和行业自律那都是废话一篇(Bull Shit?),唯一有效的就是监督和法律的严惩。
六、摄影比赛
有人说:唉!现在这年头,要想成家立业难啊。是的,这要看你想成啥家?立啥业?成家不就是结婚吗?没错!但现在结婚也不容易呐,不信我列给你看:先看大纲,只要有纲,才能纲举目张,不过那目一张,就够你呛了。
(下面所说的是许多人都经历过见到过听到过还有没听说过的)
结婚三步曲:恋爱、结婚、过日子。不过要成家,到第二步就功德圆满了。第一步里的恋爱,要费不少心思和金钱,但各人的情况都不同,心智和银库的开销也不同,按下不表。
现单说第二步结婚,先说不好的再说好的。首先要买房子(现在已经房改了,不买住哪里?),靠单位分房已经是秋天的童话了,这先扒下你一层皮;买了房子后又要装修置家具,又扒下你第二层皮;购买大屏幕彩电、音响等各种白色和黑色家电,再扒下你一层皮。不过最后举行婚礼请人喝喜酒倒可以赚回一些,可惜只能弄一回,不可能与同一个老婆弄第二回。
但是更容易成家的就是成为“摄影家”,这是许多人都知道的。据我所知,只要拿出几张看得过去的照片,填张表格,由某个友仔介绍,就可以成为市级“摄影家协会”的正式会员了,如果在市级报刊发表过若干幅或在省级报刊上发表几幅(各地的规定不一样)照片的话,就有资格申请加入省级“摄影家协会”了。既然是“摄影家协会”的会员,自然也就是“摄影家”了,这“家”就成了。不过这“家”是有级别的,千万别弄拧喽。
为了这“家”的级别和荣誉,于是就衍生出许多形形色色的影赛影展,都要评出个一二三四或金银铜铁来。在国内,级别最高的当属《全国摄影艺术展览》,简称“国展”,如果那位在国展中得个“入选”,就已经是个角色了,如果拿个“铜奖”,就是高手了。
国展自1979年恢复以来,第11届未设奖,大伙将照片送去展出就是了。从12届开始设金银铜,到今年是第19届了。在这些金牌当中,我觉得现在还能看的有:13届田捷民的《主人》;14届武治义的《士兵》;16届王达军的《大地系列》18届高健生的《金色的希望》。
影赛的评选就像炒股票一样,要不断的追踪热门股,要踩准节拍,思路要转换快,低吸高抛,吃完一波又一波。其中争议最大的15届易水生的《太阳与人》,它就是因为“偶然的来稿状况”、“偶然的影像处理”和“偶然的评委提议”,并“吻合了当时各种艺术思潮流行,解放思想呼声迭起的现实”而高抛成功。如果你有机会将12届到19届的全部金牌照片放在一块,你也许会感到那时代脉搏的跳动。但也会发现我国的摄影“精英”们的作品是如此地不精细和不讲究!是那么不耐看!
为什么会这样呢?是谁造就了这一局面?我觉得,关键是没有将摄影的门类分清楚,而是将所有的照片都放进一个大锅里搅拌,然后在按同一个标准来出厂验收!
试举一例,这是发生在第九届尼康奖摄影比赛中选举专业组第一、二等奖时发生的事情:(原文引自《大众摄影》1996年1期“迁西对话录”)
[评委打分结果,最高分:《另一种青春》(组照)220分,《双星逐月》200分,《罪恶路上没有青春》(组照)191分。评委们对《另一种青春》普遍肯定,认为定为特等奖当之无愧,但对《双星逐月》获一等奖留有遗憾。
徐勇: |
我感到《罪恶路上没有青春》表现吸毒和妓女,从内容上要突出得多。因为中国出现了这样得社会问题,摄影者敢于去拍摄,去反映,很了不起。拍摄它需要毅力、勇气和对社会得关注、责任。如果这组在我们得比赛中获大奖,有份量,社会上比较信服。 |
张桐胜: |
《双星逐月》这幅体育片,拍得也很完美。球得瞬间抓得很难得,就是与这组组照无法比。 |
闻丹青: |
还是昨天晚上咱们议论的,这两者之间不存在可比性。你要说社会意义,除非这是奥运会中国足球队赢了巴西队时顶的那个球。 |
高琴: |
没有可比性,现在也得比。 |
田中章雄: |
拍得不错,只是在摄影器材非常进步得今天,这组组照显得更来之不易。 |
复议结果,评委一致通过卢广拍摄的《罪恶路上没有青春》为一等奖;刘占坤的《双星逐月》只能屈居第三位,获二等奖。至此,第九届尼康奖摄影比赛评选工作圆满结束。]
嘿嘿,评选就是这么给弄出来了!这些评委们至少犯了如下两条合情不合理或合理不合情的游戏规则:
1、 既然打分结果已经出来,《双星逐月》获一等奖,《罪恶路上没有青春》获二等奖,为啥还要重议?
2、 既然《双星逐月》和《罪恶路上没有青春》没有可比性,为何又要放在一块来评?
看过这两组(张)照片的朋友都会记得一张是体育照片,另一组则是纪实组照!这两者根本就是拿一尺布和一斤米来比,到底谁大?能比吗?这日本鬼子还是挺公道的。(他尼康公司赞助了这个尼康奖影赛,但《双星逐月》却是用佳能拍的,冤不冤呐!比窦娥还冤呢!)
于是就衍生了许多奇怪的事情,如朋友们提到的李振盛“旧货市场买片记”和1999版《辞海》风波等等就不足为奇了,这些今日按下不表,以后有机会有心情再说。
总之,摄影比赛就好比以前的“科举”,是要考“八股文”的,你不行就是不行,你不行说你行你就行,你行说你行你就行,你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整一个绕口令)
朋友,你参加影赛吗?公鸡先生不会参加了,我呢?Definitely Not!
七、后话
前面说了不少,这些都是平常曾经在脑海里想得比较多的问题,不说出来就不太好了,憋在心里也不是不行,但有话一定要说,会憋坏的,对自己的身体不好。唉,树老根多,人老话也多啦。
说这些跟照相器材无关的而与所谓“艺术”有关的话,我是不在行的,甚至是个外行。我觉得这些“艺术”类的东西,可变因数太多,虚幻和唯心的内容太多,很难得到一个基本相同的结论,是一种无序的组态,它不象科技上的东西那么确定。我是学工科出来的,对有序的事情还能弄明白些,对无序的东西就难喽,权当我这外行也来掺和一下热闹一下吧。
还是讨论机身镜头闪光灯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家伙舒服些和实在些。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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