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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一学生在寝室留宿异性被勒令退学”一事,你的看法是
老顽童 2005-06-02 20:37
学校做的对,应当开除 23.2% / 63
学校做的不对,不应当开除 22.5% / 61
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54.2% /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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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mer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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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2005-06-10 13:29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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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2005-06-10 11:09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ChinaRO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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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做的对,应当开除
根据学校规定开除是正确的,如果学校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开除是过分的。
2005-06-10 08:34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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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2005-06-10 01:13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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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2005-06-10 01:08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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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中国的教育制度早就不期待了~~~~~~~~~~~~~~
2005-06-09 18:19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02xiao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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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做的不对,不应当开除
要我是那个学生
我就放火烧决定开除的那个学校领导的家
把他家祖坟挖了
来个: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拼个鱼死网破!

[02xiaohu 编辑于 2005-06-09 18:20]
2005-06-09 18:15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sk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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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做的对,应当开除
2005-06-09 17:25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lu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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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做的对,应当开除
学校做的对,学生住校目的是学习,大学生是成人了,理应自制.
2005-06-09 15:09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眉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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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做的不对,不应当开除
其实认真想想,学校因为这样的事情开除学生,是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学校的宗旨是什么?教育的宗旨是什么?学校是为社会为国家培养人才的,教育是为了提高国民素质的。谁不犯错误?谁没犯过错误?何况这事对于一个已经是成人的大学生来说,未必就是错误,只是违背了学校某些人制定的一相情愿的规定而已。
法律,制度,规定,是约束人的行为的,防止某个人的行为对他人,对社会造成侵害,或者威胁到别人的存在和安全,这才是法律、制度、规定存在的目的和真正意义。
再来看“大一学生留异性在寝室过夜”的案例。当事人的行为并没有给寝室的其他同学带来危险(如果一定要说有影响的话,顶多是使其他女同学感到不舒服、不方便罢了),这种使别人不舒服、不方便的行为并为达到非要开除当事人大学学籍的程度。相反,校方因此开除当事人,则是侵害了当事人的读书权利。当事人的行为属于道德不礼貌,而校方是违法。
有人说这种行为败坏了社会风气。什么是“社会风气”?社会风气在概念上属于社会道德的范畴,不是法律制度的范畴。社会道德上的错误只能由道德舆论来纠偏,而不是赋之以法律的严酷手段。如果非要说一个成年人和异性同居之类的事情(在没有侵害他人的基础上)败坏社会风气,那么也只能说这个社会的“社会风气”在21世纪的现在已经不健康了,或者说已经畸形了,至少是落后的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需要发展,不仅仅是经济的发展,文化的进步,道德观念同样需要进步,社会意识需要与时俱进。古时女子“三从四德”,“男女授受不亲”,难道还要成为我们今天的道德准则吗?

[眉间雨 编辑于 2005-06-09 15:02]
2005-06-09 14:54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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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做的不对,不应当开除
2005-06-09 14:51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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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做的对,应当开除
2005-06-09 14:11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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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大一学生了,有必要吗/
过分了点吧
2005-06-09 11:51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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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2005-06-09 11:40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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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2005-06-09 11:00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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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留宿异性可以,但是不应该在寝室,其它女孩怎么办?万一引狼入室怎么办?

学校是一定要处理的,而且一定要杀鸡给猴看,不然此风盛行就完了。

这件事本身不算大错,但是如果此风盛行就是打错了。
2005-06-09 10:51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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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9 10:15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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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年轻人犯点错误,连上帝都可以原谅,何况还是这样的"错误".大学生了,其实该成熟的早就成熟了。有些萌动当然正常,需要引导和好的教育.而不是当作"作风问题"来开除掉。学校本来就是教育人的地方.
哎,本来说不定可以成为人才的,可以为社会做贡献的.以后呢?会不会成为社会垃圾,你说得准么?
2005-06-09 09:15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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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做的不对,不应当开除
多大点事,只要不弄出人命来不就行了?难道非让他们自己吃自己?退学??TMD学校就不能为学生想想?尤其是那个女孩子!!

[迷死你 编辑于 2005-06-09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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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9 00:47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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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9 00:38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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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室毕竟不是一个人一间吧..
2005-06-08 21:18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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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8 18:08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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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同学就是这样被开除的,唉,觉得重了.
2005-06-08 17:28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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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罪之有?
2005-06-08 17:18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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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8 17:00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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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事本不该归学校管. 但考虑到中国教育的一贯做法只能这样了.
2005-06-08 14:07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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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要重,
处分要慎重!
2005-06-08 13:24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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