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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一学生在寝室留宿异性被勒令退学”一事,你的看法是 | |
老顽童 2005-06-02 20:37 | |
学校做的对,应当开除 | 23.2% / 63 |
学校做的不对,不应当开除 | 22.5% / 61 |
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 54.2% / 147 |
总投票数:271 浏览数:34257 | 我要投票/补充 |
hummer68 泡菜 泡网分:-37.3 交易分:0 帖 数:344-0 图 数:0/173-0 字 数:12K-0K 注 册:2003年08月 |
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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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0 13:29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
烟缸儿 泡菜 泡网分:26.1 交易分:0 帖 数:352-8 图 数:0/199-1 字 数:13K-0K 注 册:2004年03月 |
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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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0 11:09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
ChinaROOT 泡菜 泡网分:20 交易分:0 帖 数:252-5 图 数:0/171-3 字 数:15K-0K 注 册:2004年06月 |
学校做的对,应当开除 根据学校规定开除是正确的,如果学校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开除是过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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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0 08:34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
稻壳 泡菜 泡网分:-4.3 交易分:0 帖 数:559-14 图 数:0/93-0 字 数:39K-1K 注 册:2004年03月 |
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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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0 01:13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
聚焦 泡菜 泡网分:26.6 交易分:0 帖 数:325-9 图 数:0/19-1 字 数:39K-1K 注 册:2003年08月 |
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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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10 01:08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
神灵kazuya 泡菜 泡网分:20.3 交易分:0 帖 数:166-2 图 数:0/13-0 字 数:13K-0K 注 册:2005年06月 |
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中国的教育制度早就不期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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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9 18:19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
02xiaohu 泡菜 泡网分:1.2 交易分:0 帖 数:468-15 图 数:2/140-3 字 数:30K-2K 注 册:2004年01月 |
学校做的不对,不应当开除 要我是那个学生 我就放火烧决定开除的那个学校领导的家 把他家祖坟挖了 来个: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拼个鱼死网破! [02xiaohu 编辑于 2005-06-09 1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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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9 18:15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
skyh 资深泡菜 泡网分:39.4 交易分:0 帖 数:2921-85 图 数:0/277-5 字 数:237K-4K 注 册:2002年05月 |
学校做的对,应当开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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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9 17:25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
luta 泡菜 泡网分:-34.4 交易分:0 帖 数:118-8 图 数:0/10-2 字 数:1K-0K 注 册:2003年08月 |
学校做的对,应当开除 学校做的对,学生住校目的是学习,大学生是成人了,理应自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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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9 15:09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
眉间雨 泡菜 泡网分:-9.6 交易分:0 帖 数:8-1 图 数:0/0-0 字 数:0K-0K 注 册:2005年03月 |
学校做的不对,不应当开除 其实认真想想,学校因为这样的事情开除学生,是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学校的宗旨是什么?教育的宗旨是什么?学校是为社会为国家培养人才的,教育是为了提高国民素质的。谁不犯错误?谁没犯过错误?何况这事对于一个已经是成人的大学生来说,未必就是错误,只是违背了学校某些人制定的一相情愿的规定而已。 法律,制度,规定,是约束人的行为的,防止某个人的行为对他人,对社会造成侵害,或者威胁到别人的存在和安全,这才是法律、制度、规定存在的目的和真正意义。 再来看“大一学生留异性在寝室过夜”的案例。当事人的行为并没有给寝室的其他同学带来危险(如果一定要说有影响的话,顶多是使其他女同学感到不舒服、不方便罢了),这种使别人不舒服、不方便的行为并为达到非要开除当事人大学学籍的程度。相反,校方因此开除当事人,则是侵害了当事人的读书权利。当事人的行为属于道德不礼貌,而校方是违法。 有人说这种行为败坏了社会风气。什么是“社会风气”?社会风气在概念上属于社会道德的范畴,不是法律制度的范畴。社会道德上的错误只能由道德舆论来纠偏,而不是赋之以法律的严酷手段。如果非要说一个成年人和异性同居之类的事情(在没有侵害他人的基础上)败坏社会风气,那么也只能说这个社会的“社会风气”在21世纪的现在已经不健康了,或者说已经畸形了,至少是落后的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需要发展,不仅仅是经济的发展,文化的进步,道德观念同样需要进步,社会意识需要与时俱进。古时女子“三从四德”,“男女授受不亲”,难道还要成为我们今天的道德准则吗? [眉间雨 编辑于 2005-06-09 1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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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9 14:54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
horn 泡菜 泡网分:-15.7 交易分:0 帖 数:134-5 图 数:0/7-0 字 数:3K-0K 注 册:2004年01月 |
学校做的不对,不应当开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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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9 14:51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
槛外人君 资深泡菜 泡网分:39.9 交易分:0 帖 数:2658-110 图 数:0/649-18 字 数:221K-7K 注 册:2002年11月 |
学校做的对,应当开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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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9 14:11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
禾英掌柜 泡菜 泡网分:-45.1 交易分:0 帖 数:0-0 图 数:0/0-0 字 数:0K-0K 注 册:2005年06月 |
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大一学生了,有必要吗/ 过分了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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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9 11:51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
丰色 泡菜 泡网分:24.8 交易分:0 帖 数:147-3 图 数:0/78-0 字 数:5K-0K 注 册:2004年02月 |
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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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9 11:40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
ndsj9405 泡菜 泡网分:-43.8 交易分:0 帖 数:5-0 图 数:0/0-0 字 数:0K-0K 注 册:2005年01月 |
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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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9 11:00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
sprsong 资深泡菜 泡网分:30 交易分:0 帖 数:790-12 图 数:0/244-0 字 数:99K-0K 注 册:2003年10月 |
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留宿异性可以,但是不应该在寝室,其它女孩怎么办?万一引狼入室怎么办? 学校是一定要处理的,而且一定要杀鸡给猴看,不然此风盛行就完了。 这件事本身不算大错,但是如果此风盛行就是打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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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9 10:51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
wgm555 泡菜 泡网分:24.6 交易分:0 帖 数:437-1 图 数:0/58-0 字 数:17K-0K 注 册:2004年04月 |
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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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9 10:15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
龙白菜 泡菜 泡网分:31.5 交易分:0 帖 数:538-31 图 数:0/1-0 字 数:48K-1K 注 册:2002年01月 |
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年轻人犯点错误,连上帝都可以原谅,何况还是这样的"错误".大学生了,其实该成熟的早就成熟了。有些萌动当然正常,需要引导和好的教育.而不是当作"作风问题"来开除掉。学校本来就是教育人的地方. 哎,本来说不定可以成为人才的,可以为社会做贡献的.以后呢?会不会成为社会垃圾,你说得准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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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9 09:15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
迷死你 资深泡菜 泡网分:40 交易分:0 帖 数:2382-109 图 数:0/440-1 字 数:196K-2K 注 册:2002年04月 |
学校做的不对,不应当开除 多大点事,只要不弄出人命来不就行了?难道非让他们自己吃自己?退学??TMD学校就不能为学生想想?尤其是那个女孩子!! [迷死你 编辑于 2005-06-09 0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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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9 08:40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
anderton 泡菜 泡网分:26.5 交易分:0 帖 数:421-88 图 数:0/27-5 字 数:47K-17K 注 册:2002年01月 |
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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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9 00:47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
GenghisKhan 资深泡菜 泡网分:28.2 交易分:0 帖 数:1742-73 图 数:0/62-2 字 数:193K-2K 注 册:2004年09月 |
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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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9 00:38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
寒夜丝雨 泡菜 泡网分:-42.7 交易分:0 帖 数:35-5 图 数:0/7-0 字 数:1K-0K 注 册:2003年01月 |
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寝室毕竟不是一个人一间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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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8 21:18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
wolfcolor 泡菜 泡网分:-38.1 交易分:0 帖 数:956-15 图 数:0/19-0 字 数:55K-1K 注 册:2005年03月 |
学校做的对,应当开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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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8 18:08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
qqqin 泡菜 泡网分:20.5 交易分:0 帖 数:180-5 图 数:0/10-0 字 数:10K-0K 注 册:2003年09月 |
学校做的不对,不应当开除 我一个同学就是这样被开除的,唉,觉得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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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8 17:28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
kkfish 泡菜 泡网分:-41.2 交易分:0 帖 数:67-5 图 数:0/13-0 字 数:1K-0K 注 册:2004年02月 |
学校做的不对,不应当开除 何罪之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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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8 17:18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
亚斧 泡菜 泡网分:-5 交易分:0.6 帖 数:291-6 图 数:0/101-0 字 数:9K-0K 注 册:2002年07月 |
学校做的对,应当开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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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8 17:00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
whui 泡菜 泡网分:27.9 交易分:0 帖 数:207-50 图 数:0/7-1 字 数:5K-0K 注 册:2001年03月 |
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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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8 16:45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
同学 资深泡菜 泡网分:33.4 交易分:0 帖 数:1985-51 图 数:0/184-1 字 数:188K-6K 注 册:2003年06月 |
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其实这事本不该归学校管. 但考虑到中国教育的一贯做法只能这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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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8 14:07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
nikonfm10 资深泡菜 泡网分:30.2 交易分:0 帖 数:810-10 图 数:0/233-0 字 数:39K-0K 注 册:2003年04月 |
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教育要重, 处分要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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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8 13:24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
bjA70 泡菜 泡网分:24.3 交易分:0 帖 数:109-3 图 数:0/27-0 字 数:8K-0K 注 册:2004年02月 |
学校处分是可以的,开除有点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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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08 13:10 | 编辑补充 个人图文专集 二手记录 个人收藏夹 无忌博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