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爱而行,启航多瑙河感恩之旅”

规则

一.活动简介

 

1、活动名称:

“维爱而行,爸妈带我来世界,我带爸妈看世界,启航多瑙河感恩之旅”。

 

2、参赛人员条件:

面向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的所有喜欢摄影的摄影师征集作品。

 

3、参赛作品须知:

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原创;

主题及表现形式不限,风景、人像、人文纪实均可参赛,黑白、彩色均可,单幅和组图均可;

拍摄机型和品牌不限;

数量不限。

参赛作品具体要求详见本活动规则之“《参赛作品具体说明》”。

 

4、赛事设置及评选:

活动分设“每周之星”、“每周入围”和“最终优胜者”(五位)。

1)“每周之星”

“每周之星”每周评选出一位,奖金1000元;已被评选为“每周之星”的参赛者可以重复参赛,多次提交参赛作品,并重复获得“每周之星”的奖项和奖金;

评委:色影无忌编辑部

2)“每周入围”

“每周入围”奖项每周评选出100位,获赠50元手机充值卡;已被评选为“每周入围”的参赛者可以重复参赛,多次提交参赛作品,并重复获得“每周入围”的奖项和奖品;

评委:色影无忌编辑部

3)“最终优胜者”

“最终优胜者”由三位评委从所有合格的参赛作品中评选得出,五位优胜者将获得为期11天(2018年4月14日至2018年4月24日)的多瑙河拍摄之旅(含机票),于4月踏上维京游轮,同时,优胜者可偕同一位家人(儿童须为8岁以上)同行。

评委:刘思源、许坚、赵良鹏

 

5、活动安排:

比赛期间:投稿期:2018年1月3日-2018年1月31日

评选期:“每周之星”和“每周入围”为一周一评;

“最终优胜者”评选期为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9日

旅游期间:“最终优胜者”于2018年4月14日-2018年4月24日参加多瑙河拍摄之旅。

拍摄期间:五位“最终优胜者”需在维京游轮多瑙河之旅中,配合维京工作人员进行拍摄/被拍摄工作,保证完成30幅/人的优秀摄影作品。对前述作品主办方中旅途易旅游有限公司上海维京旅行社分公司有权免费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在媒体、介质、平台上进行发布、使用。

 

 

本次活动将由主办方的工作人员联络,确认参赛者照片属于原创,并非合成、涉及商业合作等。通过评选的参赛者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无法按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照片是合成或疑似合成的,均视为无效,主办方有权取消该参赛者的参赛资格。

在结果名单公布后,主办方电话通知每一位获奖者,获奖者需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维京游轮行程所需信息,否则将被视为放弃。

 

6、参赛方式:

网络在线投稿。进入色影无忌专区,点击“立即投稿”,根据引导完成上传作品、添加个人信息等步骤。

本次活动不设团体参赛,请参赛者本人以个人名义参赛。

 

二.参赛作品具体说明

 

1、每位参赛者在自己唯一、准确、真实的ID下提交作品。

 

2、参赛作品需为JPG格式,每幅作品文件最大不超过2MB,长边请设置在1000px-2000px之间。上传作品需保留完整EXIF格式信息和原始大小文件(胶片作品需保留底片)。

 

3、所有参赛作品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式,以及转格式之中的色彩微调)和画面剪裁等忠实原意的技术处理,但不可修改照片内容,不得通过对原始照片元素进行任何添加或删除等的合成手法方式改变作品原貌。

 

4、如参赛作品与他人作品出现雷同,活动主办方有权就雷同的作品向作者索取创作证明,进行核查,主办方有权取消雷同作品或疑似雷同作品的参赛资格。

 

5、如参赛作品被质疑为侵权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包含侵犯肖像权、姓名权、名称权、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之内容)的,主办方有权核查。核查过程中,主办方有权暂时删除参赛者网络投稿作品。确系侵权作品或主办方有合理怀疑的,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甚至取消参赛者资格。因侵权所产生的责任均由参赛作品投稿人承担,主办方因此受到损失的,有权向参赛者追偿。

 

6、网络参赛后,系统将提示上传成功信息,本次活动的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作品,符合本规则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网站的参赛作品展示页。与本次活动无关或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照片将被删除,参赛者需及时重新提交作品,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者展示作品资格。

 

三、有关肖像权及著作权等

 

1、参赛者须拥有所参赛照片的著作权并获得照片中所包含人物的肖像权使用许可和其它必要的创作或使用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专利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其他任何合法权益,否则由参赛者承担所有责任,给主办方或承办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主办方、承办方的全部损失。

 

2、本活动的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创作者所有,但主办方、承办方可以自行或许可相关合作方,在保留对创作者进行署名的前提下(但根据使用方式无法保留署名的除外),对活动作品永久免费使用。

 

3、任何人发现本次活动投稿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本次活动主办方或承办方联系。同时,主办方或承办方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4、因参赛照片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违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形使主办方遭受损失的,主办方或承办方有权要求上传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四、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者报名参加本次活动、填报信息和提交作品之行为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包括本规则及其解释在内的各项条款并承诺完全接受其约束。

 

2、参赛照片须为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抄袭、拷贝、仿冒及合成或疑似合成的作品均属不符合活动规则要求范畴,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属于上述不符合规则之列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将取消资格。参赛者将从评委提交的参赛者备选名额中挑选。

 

3、任何时候,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及承办方在中国大陆境内与本摄影活动的相关活动和主办方、承办方与本活动有关的新闻发布会、促销活动中公布和免费使用参赛作品及旅行摄影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本摄影活动的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微博、网站宣传,结果公告、作品集作品展以及活动宣传广告等。参赛者同意主办方、承办方在本规程所涉微信、微博、网站上展示、公示或发布参赛作品及旅行摄影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时不受上述地区、用途、时间限制。

 

4、每位参加活动的参赛者理解并同意,为联系获奖者,参赛者须在参与活动之时提供诸如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真实个人信息,活动主办方将仅为前述目的以及适用法律所允许的最大限度内收集和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获奖者须确保其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5、主办方、协办方和承办方之员工,以及其他与本次活动组织相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此活动。

 

6、所有参赛者上传的照片和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上传含有色情、暴力以及出现灾难、血腥等等不健康内容的照片和文字,不得提交以销售、促销为目的拍摄的作品,直接、间接为营利活动所拍摄的作品,上述内容一经发现,主办方有权删除参选作品乃至于取消参赛资格。

 

7、主办方对本次活动参与者提交的个人信息将仅在处理本活动及相关活动的必要范围内使用。除以下情形外,主办方在没有取得参赛者同意的前提下,不会向第三人公开、提供相关个人信息:

为了本次活动,向具有一定资质的企业进行必要委托和授权的情形。

法律要求必须公开的情形。

 

8、本次活动网站注册信息中,参赛者确认同意接收主办方发送的相关活动信息,主办方将向参赛者注册的联系方式中发送上述信息。

 

五、旅行环节特别提示

 

1、为保证旅行的安全及旅途的圆满,参加活动者必须是摄影爱好者,请务必遵守规则:不怕路途艰辛、起早贪黑、有团队意识、必须守时、必须听从指挥。

 

2、大家都是来自各行各业,您的个人资料我们会为您严格保密,希望大家互相尊重、互相谅解,同时也要遵从组织安排。

 

3、身体准备:凡有高血压、心脏病、脑益血、冠心病等病情或年龄在60岁以上,为了你的安全请勿隐瞒 (如隐瞒病情,后果自负),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个人装备:带足衣服、运动鞋、个人特殊药品、常用药品、个人日常用品、相机、内存卡、手机、雨具、食品及其他可能需要的应急物品或工具;

 

5、“除了照片什么也不要带走,除了脚印什么也不要留下”。不得在当地随意抛弃垃圾,所有垃圾都要装包带走。不砍伐树木,不伤害动物,不污染水源。

 

6、带队老师是活动的核心领导者,充分考虑活动计划的周密性,安全性;活动中,负责组织、协调、带队、联络等工作;对活动中出现的各种情况有临行决定的权利。

 

7、户外活动存在一定风险,请大家注意自身安全和保管好自己的财产安全。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活动者必须服从领队安排,不得擅自脱队离团或故意做高难度动作,影响整个团队正常行进,否则后果自负。

 

六、其它

 

1、如果您有任何有关我们的网站或服务的问题或建议,欢迎拨打400-6666-927客服服务热线咨询。

 

2、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主办方:中旅途易旅游有限公司上海维京旅行社分公司(简称“维京游轮”)

承办方:色影无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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